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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 無事不登三寶殿

驅趕房客的步驟

問題:我的房客不交租,撒謊。我去催他搬走他還罵我,我應該怎麼樣合法驅趕他?

許志明律師答:有幾個步驟,1)要馬上發一個三天的通知,因為三天notice裡面有必須要寫的一些條款,如果你不知道的話,建議你找律師幫你寫。用貼在租客門上和郵寄的兩種方式。 并拍照存證。2)三天一到,馬上需要起訴他,你可以找幫你寫三天notice的律師幫你起訴。一起訴以後,通常到開庭的時間是30天,那麼房客通常不會出庭,那麼不出庭,法官就會判你贏。3)這個時候你需要去找警察把他們驅逐。通常警察會給他們一兩個禮拜的搬家時間,而且警察也會告訴他,我幾月幾號會回來看,如果那個時候你還沒有搬走,我就會抓人,如果你不在,我們就可以換鎖了。所以整個過程和時間需要兩到三個月。

主持人問:那麼換鎖以後,房東可以把租客的東西扔出去嗎?

許志明律師答:他房間裡面超過500塊錢的東西,你不能丟。你要幫他放在storage裡面。給他發通知,讓他回來拿。沒有超過500塊的你都可以丟。找租客看他有沒有穩定的工作非常重要。

主持人問:如果開始招租的時候,房客說不抽煙,後來有抽,但是他按時付租金,那麼這種情況可不可以把他趕出去?

許志明律師答:當然可以,在你的合約裡面,你只要註明了,不能抽煙,或者不能養寵物這些條款,如果他違反就可以給他三天 notice 趕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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