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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睿兒不只性侵 還有呼麻、合約糾紛等著他 02152019

男團「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去年6月在老婆「蛇姬」林采緹臨盆前夕到夜店逍遙,卻涉嫌撿屍性侵,台北地院今天宣判,他受此案影響,先前獲緩起訴的呼麻案也被撤銷,前天被北檢依施用二級毒品罪起訴,此外,他與團員楊琳還被前東家東聲唱片提告違約求償千萬,目前仍在北院審理,胡睿兒可說是官司纏身。

2016年9月,台北市警方接獲線報,指北市和平東路一處民宅內有人吸毒,警方前往了解,當時屋內有「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楊琳、饒舌歌手邵海瑋及林采緹等人在場,警方卻在胡男與邵男所在房內查獲大麻,2人坦承吸毒,警方採集林采緹尿液檢體也驗出大麻反應,檢方當時考量胡、林都認罪且為初犯將2人緩起訴,期限2年,緩起訴期間須到醫療院所戒癮治療2年、各服40小時義務勞務,2人依規定定期到院接受治療,也未再驗出毒品反應。

不過,去年6月,胡睿兒在老婆「蛇姬」臨盆前夕,到夜店狂歡,涉嫌趁一名女子酒醉不省人事,將帶對方到樓梯間硬上,而被依乘機性交罪起訴,由於胡是在緩起訴期間再犯案並經檢方起訴,北檢因此依規定撤銷胡睿兒毒品案緩起訴,改依吸食二級毒品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依法胡睿兒最重可判刑3年。

此外,胡睿兒與楊琳組成的「Under Lover」男團與前東家東聲唱片也鬧合約糾紛,楊琳不滿其創作的《一見鍾情》、《啾啾啾》2首歌被東聲唱片擅自賣給雞排妹,又不給404萬餘元版稅,憤而與東聲解約,但東聲認為「Under Lover」擅自違法解約,怒告胡、楊並求償1000萬元,北院民事庭原定去年6月11日宣判,但「Under Lover」認為東聲列舉的11場私接活動需要舉證,因此目前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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