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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律大战暂落帷幕,联邦政府受挫 – 曹青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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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青樺律師是本台“尖峰時刻”節目特約嘉賓。

几个小时以前,联邦第九区上诉法院驳回美国联邦政府恢复总统临时入境禁令的紧急上诉,维持华盛顿西区联邦法院的冻结令。全美国的目光都集中在第九区上诉法院。

本文是继《大水冲了龙王庙—美国现在有好“戏”看》、《美国再次闪光》后的第三篇,继续评论川普总统临时入境禁令在美国国内法律层面引起的轩然大波。

川普总统2017年1月27日发出的对七个穆斯林国家旅客的临时入境禁令受到反弹。不仅舆论哗然,更有华盛顿州政府奋然与联邦政府打起了官司。

1月30日,华盛顿州政府在华盛顿西区联邦地区法院(联邦初级法院),把川普总统、国土安全部部长、国务卿、以及美利坚合众国(统称“联邦政府”)全部列为被告起诉,状告联邦政府的临时入境禁令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等多项相关法律,并给华盛顿州造成了损失。

由于川普总统的临时禁令已经实施,来自这七国的不少旅客被迫滞留在美国的机场(同时大批维权人士和维权律师在机场外抗议示威并声援被拒入境的旅客),华盛顿州向法庭呈交紧急动议(emergency motion),请求法庭发出冻结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简称“TRO” ),冻结总统的临时入境禁令。这等于要求为这七国的旅客放行。

2月1日,明尼苏达州也加入原告行列,并追加一条联邦政府违反宪法第十修正案的指控。

2月3日,华盛顿西区联邦法院批准了华盛顿州的紧急动议,在全国范围内冻结(即暂时解除)了联邦政府的临时入境禁令。

2月5日,联邦政府向联邦第九区上诉法院紧急上诉,请求立即恢复总统临时入境禁令。上诉法院当即拒绝,并责成双方于两日内呈交陈述各自法律立场的意见书。

2月7日第九区上诉法院的三个法官收到双方意见书后,通过电话听取了双方的辩论并提出问题。

2月9日(今天)下午,第九区的三位法官全票通过,决定驳回联邦政府恢复总统临时入境禁令的紧急上诉,维持初级法院的冻结令。

概括而言,上诉法院的决定基于联邦政府不能证明自己的事实和法理在上诉中胜诉大于败诉的可能性(a likelihood of success on the merits of its appeal),又不能证明如果上诉法院不恢复入境禁令,联邦政府会蒙受无法挽回的损失( irreparable injury)。(以上概述见2017年2月9日第九区上诉法院关于此案的法律意见书第2到3页。)

联邦政府在这一回合的法律大战中受到重创。

美国再一次以实际的案例演释了权力的制约和法制精神。如果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人们追求的理念,这个例子至少说明在法律面前美国州政府与联邦政府是平等的。当然,本案并没有就此了结,联邦政府还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诉。即使不上诉,在初级法院仍然要为临时入境禁令的合法性辩护。因此,虽然临时入境禁令暂时冻结,它是否如华盛顿州和明尼苏达州指责的那样违反宪法以及相关的联邦法律,还有待于双方进一步的辩论和法院的判决。

权力的制约,不免受到法官(或者议员,如果是国会制约政府的情形)的价值观和政治理念的影响,但是他们的决定绝不是武断的。就拿今天第九上诉区法院的决定来说,三个法官的决定是基于一系列的法律逻辑分析作出的,他们的书面意见论述了以下几个方面:

·        第九区上诉法院的管辖权(Appellate Jurisdiction)(州政府曾提出第九区上诉法院不具有管辖权);

·        华盛顿州和明尼苏达州的诉讼资格(Standing);

·        法院是否有权审查政府的行政令(Reviewability of the Executive Order)(联邦政府曾提出,总统出于国家安全利益考虑的移民政策,即便有潜在的违宪可能,也应免于法院审查);

·        所适用的法律标准(Legal Standard);

·        联邦政府胜诉的可能性—从适当的法律程序层面分析(Likelihood of Success—Due Process);

·        联邦政府胜诉的可能性—从宗教歧视层面分析(Likelihood of Success—Religious Discrimination );

·        联邦政府行政难度和公共利益的平衡(The Balanceof Hardships and the Public Interest)。

这份29页的意见书分析严谨,大量引用条文和案例法,就是详细的读一遍也要一两个小时,不要说写了。三位法官和他们的助手在过去不到48小时的时间里是如何紧张地工作可想而知(作为执业律师,本人深有体会)。

川普当选总统后,有人担心他会把美国带往一个与美国理想相背的方向。这种担心是否有足够的依据另当别论,即使美国真的出现一个“发疯”的总统,他也“出不了圈”,因为美国没有谁可以超越法律。川普政府一旦在法律层面受阻,他除了诉诸法律外,别无他路。还有,如前文所言,川普下一步改革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国会的配合。三权分立的国家必须三权协调才能做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

希望大家通过美国联邦与州之间目前的的法律冲突充分和深入地了解美国、了解世界。

(顺便说一句,我推崇美国法制精神,但我无意向任何人兜售美国的制度。一个制度是不可以简单地“出口”和“进口”的。我甚至认为以中国现在的国情(当然,这是我所理解的中国国情),美国式的法制可能会像芭蕾舞鞋对于短跑运动员一样不合适。本人2016年12月5日的拙文《刁民与酷吏: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恶性循环—再读《石壕吏》》已经表明了这一点。读者有兴趣不妨随便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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